为维护投洽会展馆秩序,创造良好的洽谈环境,请各参展机构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不准携带扩音设备进馆。展会期间若音量超过75分贝,影响周围其他展商洽谈,不听组委会劝阻,组委会将给予展位断电,直至取消参展商参展资格。
二、不准展示和出售假、冒、伪、劣产品。
三、不准展示与参展报名表上不相符的展品。
四、不准展示、出售侵犯他人商标权、专利权的样品和使用他人商标对外报价、成交。
五、不准自行转让展位、侵占他人展位和公共空间展示或销售展品。
六、不准超高、超限布置展位。
七、不准转让或转借相关进馆证件。
八、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物品等高度危险性样品参展。
九、不准违反本展务说明中相关规定。
点击下载:《展务说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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